根据新政策,参与云南直购电试点的大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电价、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构成。其中,直接交易电价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协商确定,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由电网代收。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云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25元(不含线损),其中,110千伏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220千伏电量电价为0.086元。耗损率参照近3年实际耗损率,由省内价格部门参照决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认为,大用户直购电制度设计之初就是为了打破电网公司对电力销售环节的垄断,促进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沟通协商,从而理顺供需关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但大用户直购电制度已经产生十多年,多个地方试点也在进行,结果却总是不了了之,极大的伤害了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积极性,此次云南再度试点将面临更大的阻力,若仍以失败告终则该项制度恐以后再难推进,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也将止步不前。
电网退出电力销售环节的呼声非常高,但电网公司处于垄断地位,自身实力强劲、地位特殊,若有关部门不采取严格举措加以限制,电网企业不会主动退出这一环节。多年来的试点效果已经表明,大用户直购电制度确实有先进性、正面意义,但其要彻底打破电力行业的市场格局和销售渠道,没有国企改革、反贪反腐、制度完善等工作的保障,试点工作不可能有实质性进展。
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已经停滞很长时间,十多年前确定的改革原则依然有效,而关键领域的突破却没有进展,社会各界普遍对大用户直购电制度不抱有信心,试点并不是关键,要不要推进、如何推进才是关键。这就涉及顶层法律的修改完善,电力行业的法规需要有实质性变动,该工作必须由有魄力、有担当、有权力的部门负责推进。
中投顾问《2014-2018年中国电力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和基础产业,电力行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与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不仅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大问题,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电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电力销售市场的扩大又刺激了整个电力生产的发展。
201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行业投资结构继续发生积极变化。2013年全年发电量52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2013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