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意见针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出了相关措施:
˙ “十三五”期间,跨省跨区通道新增19条,新增输电能力1.3亿千瓦,消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约7000万千瓦。
˙ 力争“十三五”期间,“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区消纳4000万千瓦以上。
˙ 开展风电和太阳能超短期高精度功率预测、高渗透率新能源接入电网运行控制等专题研究,提高新能源发电参与日内电力平衡比例。
˙ 实施风光功率预测考核,将风电、光伏等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承担相应辅助服务费用,实现省级及以上的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覆盖。
˙ 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鼓励风电企业、供暖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网、源、荷三方受益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以下为文件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18〕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