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后取本科,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大专,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后取大专,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7.取得与通信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书,分别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二、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高*工程师评审,在任工程师或高*技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任意两项(含)以上:
1.个人获得省、**(或相当)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需提供批复文件和获奖证*)。
2.作为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专利需提供证*;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3.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成果验收与鉴定(需提供项目合同和鉴定验收报告)
4.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并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并具有主管部门文件证*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市*以上或者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需提供立项证明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表彰证*)。
6.参与编制过国家/*、省-*、市*行业的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等证明材料。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需提供鉴定验收报告)。
8.获得省*及以上通信技术类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在野外或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技术岗位连续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丰富且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10.聘任工程师期间,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 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 或CN刊号)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行业内部期刊等替代);或在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内部刊物上发表4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如需要图书著作出版、发表论文、专利申请转让、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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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验较久,可出版各类专业职称用书,也可出版以下范围方向的书:一、人文社科;二、教育科技;三、文学艺术;四、经济商务;五、地方文化;六、史志年鉴;七、人物传记;八、如烟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