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不高于20%的比例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黄山市租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补助申报条件
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给予补助。
(二)黄山市租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补助申报材料
1、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表。
2、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3、2019年度内开具的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