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资助兑现申报工作正在开展中,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月22日。合肥市对举办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补助力度大,第类给予承办单位高100万元补助,第类给予高20万元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需扣除申报单位已经获得的其他各级政.府补助。可资助的会议费用包括住宿费、会场费、专.家邀请费、餐费、会议材料费、车辆租赁费、工作人员费用等。
合肥市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号)
一、申报对象
已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完成备案,2020年12月31日前已举办的创新论坛和交流活动。
(一)一类。在合肥发起、组织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学
术论坛、创新创业论坛和人才峰会,范围包括: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展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我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全国性行业年会等。
(二)第类。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协会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领域内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等。
企业营销性论坛交流活动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合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第类主讲人应为《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参见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中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第类主讲人应为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及以上人才。
(三)会议日程原则上不少于2天。第类还应有3名以上国内外顶尖人才参加,或者一年内邀请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肥讲座。
三、申报材料
1.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2.活动方案及活动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主讲人身份.证明材料(职称职务、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5.经费决算表、支出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6.主办单位出具的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经费的60%支持额度的承诺函。(补助金额需扣除主办单位已经获得其他各级政.府补助金额,承诺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资金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