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①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正在推荐申报中,打算申报的可以来看看以下的申报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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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部已认定的国家级“小巨人”企业(见附件1,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 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 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 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証(如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不作为第①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属于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且能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以下统称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2、3)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入光盘,报送至所在市经信局。
(二)市级报送。各市经信局会同帝财政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單, 联合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示范平台推荐不超过1家)
(三)初审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初审确定上报名单,并形成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总体方案,按程序上报工业和信息化、财政。
三、申报时间
各市经信局需将经会签的正式推荐文件、 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刻录光盘于2021年3月12日前分别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安徽省第①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实施方案(提 纲)
一、企业现状
一是企业经营管理概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是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主导产品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
三是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等情况。
二、计划实施项目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内容。围绕实施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编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资金、人员、研发、设备购置、软件研发购置等)。如:企业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或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体任务分解、分项实施内容(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土建工程)和建设规模等。
二是企业分年度预期目标。对照《安徽省第①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以2020年为实施期初始值,分别设定实施期满一年、满两年目标,主要包括在哪些领域、哪些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分年度预期目标及成效(含定性和定量描述)
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8、2019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市辅导协议,专利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以及获得的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等)。
五、安徽省第①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提 纲)
一、平台现状
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以及目前的基本情况、服务功能、服务产品、服务业绩、服务企业所在区域的行业状况,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平台管理运营情况、可持续发展等);
服务能力情况(近年来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规模、方式、收费等);
典型服务案例(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的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及服务对象成效确认函)。
二、计划实施工作情况
围绕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计划实施开展的工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赋能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一)计划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服务功能、服务产品、服务内容、规模、措施等)
(二)计划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的点对点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服务功能、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措施等)
(三)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年度(实施期满1年、实施期满2年)预期目标和取得成效。
(四)集聚创新资源,点对点服务重点“小巨人”企业,以及服务本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预期目标及成效。
佐证材料清单:
1. 平台法人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20年度审计报告(需包含服务收支情况);
3. 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4. 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5. 社保缴费证明、软件系统备案、资质等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