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始组织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了,鼓励已验收的部、厅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及其它代表性、先进性科技成果项目申报。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4份(含原件1份)于8月6日前报送至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待省厅审核通过并盖章后于8月13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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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华夏奖由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共同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承办。资金来源由设奖单位赞助以及社会捐赠等。华夏奖奖励原则是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水平、培养科技人才。华夏奖的推荐、受理、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安徽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
华夏奖奖励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下列科技成果∶
1.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 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安徽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
推荐华夏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推荐华夏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3、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安徽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
1、华夏奖每年评审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对于特别优秀项目可授予特等奖。授奖比例不超过受理项目的 45%且数量不超过 200 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授奖项目的15%(含特等奖 1 项),二等奖不超过授奖项目的 30%,三等奖不超过授奖项目的 55%。
2、授奖项目奖励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为:特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 20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2 个;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 15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0 个;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2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8 个;三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 8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5 个。
3、奖励委/员会向授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向单位或个人发放奖金。
4、获得一等奖以上的项目,可作为备选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
安徽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一、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较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水平或国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程度较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较大推动作用的,可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较大技术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程度较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可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上有创新,有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的;通过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可评为三等奖。
四、对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带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环境效益特别显著的成果,可以评为特等奖。
详细的安徽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可以咨询卧涛科技,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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