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氨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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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精氨酸是蛋白质合成中的编码氨基酸,属于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之一。身体需要它行使多种功能。例如,它刺激人体释放特定化学品,如胰岛素和人类生长激素等。这种氨基酸还帮助清除体内的氨并有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人体产生肌氨酸也需要它。在分解L-精氨酸时会产生一氧化氮,因此能扩张血管病增加血流量。正常情况下,身体本身就能生产足够的L-精氨酸。但在不足时,可以通过食用富含精氨酸的食物加以补充。L-精氨酸可以从任何含有蛋白质的食物中找到,如肉类、家禽、奶酪产品、鱼类等。而富含精氨酸的食物则包括杏仁、核桃、干向日葵仁、黑巧克力、鹰嘴豆、甜瓜、花生、生扁豆、榛子、巴西果仁、红肉类(适中)、腰果、三文鱼、开心果、黄豆及胡桃。
今年来有不少人通过服用L-精氨酸保健品来治疗某些特定疾病,如充血性心脏衰竭和膀胱炎等。尽管有众多好处,但也存在一定潜在副作用,如腹痛,腹泻,痛风和腹胀等,此外还有可能增加疱疹爆发的严重程度以及加强降血压药的效果,导致血压降低超出预期范围,从而引起高血压患者晕眩和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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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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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0.1%试样液5ml,加水合茚三酮试液(TS-250)lml,应呈红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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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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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称取试样约200mg,溶于3ml甲酸和50ml冰醋酸,加2滴结晶紫试液(TS-74),用0.1mol/L高氯酸滴定至绿色终点,或至蓝色完全消失。每Ml 0.1mol/L高氯酸相当于L-精氨酸(C6H14N4O2)8.7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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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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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安全用于食品(FDA§172.3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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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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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FDA§172.320,2000)。
FEMA(mg/kg):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无醇饮料、含醇饮料,3~30;干酪、酱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制品,15~100;胶姆糖、糖果、糖霜、凝胶及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调味品2~25;蛋制品、代乳品、其他谷类,5~10;油脂、冷饮、水果冰品、乳制品,5~15;鱼制品15~30;硬糖1~20;速溶咖啡和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汤料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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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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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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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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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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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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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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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精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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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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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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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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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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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菱形结晶 (从水中析出,含2分子结晶水)或单斜片状结晶(无结晶水),无臭,味苦;易溶于水(0℃水中溶解度为83g/L,50℃水中溶解度为 400g/L),极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pI6.0;加热至105℃时失去两分子结晶水,230℃时颜色变深,分解点为244℃;比旋光度[α]20D+12.5°(0.5-2.0mg/ml,H2O),[α]20D+27.3°(0.5-2.0mg/ml,6mol/L HCl);水溶液在205nm处有最大吸收(1gε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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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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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生化研究,各类肝昏迷及病毒性肝类谷丙转氨酶异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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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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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增补剂;调味剂。
与糖进行加热反应(氨基-羰基反应)可获得特殊的香味物质。GB 2760-2001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
氨基酸输液及综合氨基酸制剂的重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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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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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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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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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医药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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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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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是维持婴幼儿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氨基酸。它是鸟氨酸循环的中间代谢物,能促使氨转变成为尿素,从而降低血氨含量。它也是精子蛋白的主要成分,有促进精子生成,提供精子运动能量的作用。此外,静注精氨酸,能刺激垂体释放生长激素,可用于垂体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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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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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增补剂;调味剂。与糖进行加热反应(氨基-羰基反应)可获得特殊的香味物质。GB 2760-2001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氨基酸输液及综合氨基酸制剂的重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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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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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胶或猪毛、猪血粉等为原料,经水解后,从水解液中提取氨酸盐酸盐(见03400),再经脱盐酸而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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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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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蛋白质(如明胶)水解物经离子交换树脂或氢氧化钡分离而得。通常制成盐酸盐,但游离状态下亦稳定,故也有游离品出售。也可由以糖类为原料经发酵法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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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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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胶为原料,盐酸水解后与苯甲醛缩合得苯亚甲基精氨酸,经盐酸水解、活性炭处理、柱层析精制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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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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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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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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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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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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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值: 腹腔-大鼠 LD50: 3793 毫克/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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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危险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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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 燃烧产生有毒氮氧化物烟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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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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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通风低温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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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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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泡沫,沙土,二氧化碳, 雾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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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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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 10 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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