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一、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与租赁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等;
3、为租赁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为租赁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例如:养老、工伤、失业等;
5、为代理公司的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如工伤、养老等待遇的核定、申领、资料的变更等;
6、根据当地相关政策代为办理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7、根据租赁公司的需要可代办医疗、人身意外等商业保险,并负责该项保险的各项理赔手续的办理;
8、协调其他劳动人事相关事务。
二、劳务派遣优势分析:
1. 减少纠纷: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用工单位和骏伯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骏伯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和被派遣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我司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纠纷的束缚和约制,且可通过骏伯公司专业、统一的协调处理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因使用关系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2. 减少人事事务性工作
3. 直接降低成本:A、参保地: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本考虑选择不同的参保地和参保基数,从而在合法的基础上,大大降低原有的用人成本预算。
B、企业性质:无论你是何种性质的企业,我司都可以按最低基数缴费,为客户节约成本
4.间接成本降低:不必设立专门机构、人员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为用工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
每日劳动法知识: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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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10-65662291-804 办公手机:18801137915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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