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磨石和加工零件的混合比例:应根据加工零件的大小、开口材料性质、研磨石的情况来确定,一般多数采 用加工零件与研磨石比为1:1-1:3 左右,如粗抛光和中等抛光时,此比例取小些,精 抛光时此比例取大些。
2、水的添加量:水一般取 滚筒容器总容积的3~5%左石,3%为粗磨,5%为抛光,如果添加过多,则为造成共振现 象,影响研磨效果,因此务必控制水的添加量。
3、研磨剂的添加量以及耐用时间:根据研磨目的、材料性质,应选择适当的研磨剂,添加量分为二种,重切削 为360g 左右,抛光加工时为600g 左右,耐久时间按一个小时为标准,研磨时间如超 过一个小时,应在中途替换研磨剂,在替换研磨剂和水的过程中,应把以前的研磨剂 和水放尽,再清洗磨料及零件,然后重新添加研磨剂和水。
4、研磨时间的确定:研磨 时间的选择应根据加工零件的状况来变更,通常在工艺试验的基础上找出最佳时间, 这样来确定一个墓本的研磨时间表。
5、加工零件的清洗:在加 工零件前,必须将零件进行脱油,去污处理,如不进行将会降低PU胶的使用寿命以及 研磨的效果。
6、零件与磨料的分离:加 工完毕后,可直接在螺旋容器内清洗工件,同时打开放水阀。清洗结束后,可选择适 当大小的分离筛,然后放上分离联接板,使零件和磨料自动分离,另外零件应再作清 洗、干燥和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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