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2]703号)规定,自1992 年10月1日起以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连续工龄不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个人缴费年限。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企业再次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时 , 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可以前后相加, 合并计算。
服务内容:
1、 企业社保代理 2、个人社保代理 3、社保代缴 4、 社保事务咨询 5、劳务派遣服务(工资代发、个税代扣、代签劳动合同) 6、住房公积金代缴
服务对象:
所有单位和个人——只要您社保、公积金办理中有困难和不便就可以免费咨询我们
服务网点: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等全国200余地市
服务关键词:
社保挂靠公司,挂靠社保公司,个人社保挂靠公司,挂靠个人社保公司,职工社保挂靠公司,挂靠职工社保公司
社保挂靠单位,挂靠社保单位,个人社保挂靠单位,挂靠个人社保单位,职工社保挂靠单位,挂靠职工社保单位
集体社保挂靠公司,挂靠集体社保公司,挂靠集体社保单位,集体社保挂靠单位,集体社保挂靠机构
联系方式:
北京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8801137915
办公QQ:221589778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