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请问现在北京市对有重大疾病的市民,在医疗费用上是否有一些减免,或者帮扶的政策?谢谢!
您好,如果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具体是指“一老”、“一小”和无业人员,依据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4]78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上不封顶。大病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
2013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参照本通知执行。2013年度起付标准为36469元。具体问题可向街道社保所咨询。
我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AAA信用等级”企业等荣誉,任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等社会职务。
骏伯人力集团专注于人力资源外包领域,具有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仓储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福利计划及猎头等核心产品,致力于成为中国网点最齐全、服务最高效、队伍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截止到目前,骏伯公司已为2000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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