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展示 >> 商务服务 >> 金融服务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北京生育险代理公司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北京生育险代理公司放大图片

产品价格:60   元(人民币)
上架日期:2015年7月27日
产地:北京
发货地:北京  (发货期:当天内发货)
供应数量:不限
最少起订:1月人
浏览量:32
  暂无相关下载
其他资料下载: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品牌:骏伯人力产地:北京
价格:60人民币/月人规格:元月人

简要说明:骏伯人力牌的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北京生育险代理公司产品:估价:60,规格:元月人,产品系列编号:齐全

详细介绍:

   

#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给予生育妇女发放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势力而确定。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如下所示:

男职工生育待遇

1、男职工生育待遇:晚育假期30天(女方已享受的,男

方不再享受),无生育医疗报销。

2、享受条件:分娩当月至申领津贴时男方有参保(不用

要求连续参保9个月)。

3、是否享受晚育以女方生育年龄核定,不看男方年龄。

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专注社会保险服务12年,全国31200地市均可以受理企业社保代理、公司社保代理,帮企业员工代理生育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均可以帮个人代理生育险报销,100%费用给客户,连续5年零投诉单位

每日一则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缴纳。

关键词:北京生育保险代理,代办北京生育保险,代理北京生育保险公司,代办北京生育津贴申领,生育保险北京代理,代办生育保险公司,生育保险代理,生育保险代理公司

该公司其他信息
最新供求信息 企业产品推荐

暂无产品
  在线询盘/留言 请仔细填写准确及时的联系到你!  
您的姓名:
* 预计需求数量: *
联系手机:
*  移动电话或传真:
电子邮件:
* 所在单位:
咨询内容:
*
           您要求厂家给您提供:
  • 规格,型号
  • 价格及付款条件
  • 产品目录
  • 最低订货量
  • 运送资料
  • 提供样本
  • 库存情况
  • 包装材料

1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本站诚聘 | 代理加盟
电话:0571-87774297(杭州) 传真:0571-87774298(杭州)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