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型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在控制火源的情况下逐步全淹没式灭火,使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疏散逃生。气溶胶是以固态形式存放的,且自身又不具有挥发性,所以不会存在泄露等问题,据有较长的保存年限,对保护区的设施也能便于时时监控。
气龙QL200 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按国家新标准GA499.1-2010气溶胶灭火系统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检测通过,报告编号为:2011-2018、2011-2605。本产品采用先进的第七代S型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产品结构稳定、牢固,抗压能力强,且隔热效果好。
产品特点:
1、全方位全淹没式灭火,灭火速度快,灭火效率高;
2、灭火剂点燃后燃烧时间短、燃烧速度快,灭火速度快,灭火剂用量少;
3、毒性和腐蚀性小,对臭氧层无耗损,不产生温室效应,ODP、ALT为0,GWP接近于0,是绿色环保型的灭火剂;是卤代烷的理想替代物;
4、因为含能材料本身燃烧时可提供能量,不需要采用耐压容器,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长期贮存。
5、无管网、阀门、钢瓶,安装使用方便,造价低廉;
6、综合性能优越,可组合成各种形式的灭火系统;
7、符合行业标准中S型热气溶胶灭火剂的主要性能评价标准;
8、可防止由于雷击或电流干扰等原因而导致的误启动,并通过EMC相关检测。
产品技术参数:
1、灭火技术方法:全淹没;
2、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常压;
3、绝缘性能:(10mm间绝缘电阻)>20MΩ
4、撞击感度:0
5、启动回路电阻:1~2Ω
6、最大安全电流:150mA/5min
7、最小启动电流:1.2A/5ms
8、工作环境温度:-20℃~+55℃
9、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 %
10、喷射时间:≤120 s
11、 喷射滞后时间:≤5 s
12、喷口气溶胶温度:落地式灭火装置喷口前5 mm处≤180℃;悬挂式灭火装置喷口前5mm处≤200℃;
13、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箱体表面温度:落地式灭火装置≤100℃;悬挂式灭火装置≤200℃;
14、系统启动方式:自动、手动。
可用于扑救:
1、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如烃类(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油品)、醇类、酮类、酯类、苯及其他有机溶剂等;
2、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如纸张、木材、织物等的表面火灾;
3、电气设备火灾,如发电机、变压器、旋转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适用场所:
1、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广播电视转播机站等有精密设备、仪器场所。
2、高低压变电房、发电机房、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场所。
3、生产、使用或贮存煤油、柴油、重油、润滑油、变压器油、动植物油等可燃液体场所。
不适用于扑灭下列物质引起的火灾:
1、无空气仍能燃烧的易燃化学物质,如硝化纤维、硝酸甘油脂、火药、硝酸钾等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的火灾;
2、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等物质,如钾、钠、镁、钛、锆、氢化钾、氢化钠等的火灾;
3、过氧化氢、联氨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
4、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5、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S型热气溶胶灭火系统依据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写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进行设计。
(二)系统的组成和主要构成
1、灭火系统主要包括三部分:气溶胶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装置和火灾探测报
警装置。
气溶胶灭火系统直观立面图
1—放气指示灯;2—气体灭火控制器;3—紧急停止按钮;4—探测器;5—声光报警器;6—QL200灭火装置;
1)灭火装置主要由引发器、气溶胶发生剂和发生器、冷却装置(剂)、反馈元件、箱体等组成。
2)报警装置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盒、紧急启停按钮等。
3)控制装置一般均具有双回路火警探测报警功能,提供故障报警输出、火警报警输出,可贮存火警、操作记录等。
S型悬挂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型号规格
|
药剂量(KG)
|
外观尺寸(长x宽x缟)(mm)
|
重量(KG)
|
QRR5GW/SQLS110
|
5
|
Φ330 x 335
|
35
|
S型落地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型号规格
|
药剂量(KG)
|
电阻(Ω)
|
外观尺寸(长x宽x缟)(mm)
|
重量(KG)
|
QRR5LW/SQL200
|
5
|
1~2
|
310 x 290 x 740
|
41
|
QRR10LW/SQL200
|
10
|
2~4
|
562 x 290 x 740
|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