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QL型安全烟雾释放器(以下简称释放器),是由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热气溶胶发生剂的工作原理自行研制和生产的一种专门用于消防演习及其它用途的烟雾释放装置。
释放器装置主要由烟雾发生剂、外壳装置和引发器组成。引发器可以采用电引发器启动或者热引发器两种启动方式。
二、释放器工作原理
烟雾发生剂由氧化剂、还原剂、发烟剂及阻火消焰剂等组成,是一种可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的烟雾的固体混合物。在演习现场通过点燃贮存在释放器中的烟雾发生剂,燃烧后在空气中形成烟雾。
三、 释放器特点
1、 释放出的烟雾对人畜无毒无害,无刺激;
2、 生成物不导电,对环境无污染、对精密仪器无腐蚀、无伤害;
3、 模拟火灾现场效果仿真度高;
4、 释放过程稳定,无残渣溅出;
5、 释放后装置外壳温度低;释放出的烟雾温度低;
6、 使用、储存、运输安全;
7、 运用场所比较广;
四、释放器的主要技术参数
1、喷射时间:≥ 20 s;
2、喷射滞后时间:≤ 5 s;
3、喷口前烟雾温度:≤ 80 ℃;
4、装置表面温度:≤ 50 ℃;
5、喷射后5 min内,室内烟雾的能见度:< 2 m;
6、用电压 ≥ 1.5 V的普通电池启动电点火头或用火源点燃引火线,能正常启动释放器。
五、释放器使用条件
1、使用环境温度:常温常压;
2、在预设火灾模拟现场,安全烟雾释放器放置要求远离泄露窗口,周围1 m内无障碍物;
3、在逃生通道应按建筑防火规范设有明显指示标志。
六、释放器装置型号、规格及参数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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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量(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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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总重量(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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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空间(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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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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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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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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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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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V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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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8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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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释放器使用场所
1、用于学习、培训、训练等功能用的模拟场所;
2、学校、医院、娱乐、宾馆、酒店、办公及生产等进行消防演习的场所;
3、军事消防、航空影视、舞台场景等需要采用烟雾遮蔽的场所。
4、反恐、警用、高速公路信号、海上信号、野外信号等需要采用烟雾作为信号指示的场所。
5、其它需要烟雾效果的场所;
八、释放器使用方法
1、将释放器放置在使用场所空旷处(用于消防演习时其使用空间需要相对密闭),打开上盖,喷口方向朝上,撕开铝箔纸,用点火源点着导火索(如果采取电引发器的释放器,将电发引发器的两引火线与大于1.5V的电源接通);
2、烟雾释放器点着后,人回到指定点,不要站在喷口处;
3、待喷射完后,烟雾慢慢沉降下来,约沉降2-5分钟左右,即当烟雾沉降至演习场所的各个角落,约半人高时,此时逃生演习可正式开始,听从统一指挥或以火灾报警信号等其它方式作为演习开始的信号;
4、各演习人员一听到演习开始信号后,各演习人员采用躬身或匍匐前进等方式,目视脚下路线,沿着楼道上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如未装则沿着楼梯扶梯靠右边)快速而有序地向安全消防出口撤离;如果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使用湿布或其它防护用具护住自己的嘴和鼻子(虽然演习用烟雾无毒无刺激性,但为了真实模拟火灾现场的情形,需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来再现火灾现场情形),快速有序的离开消防演习场所。注意,消防演习时不要惊慌四窜般逃离现场,避免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九、释放器注意事项
1、 运输、贮存时避免靠近高温或发热物体,贮存及喷射过程避免雨淋;
2、 产品启动释放后的残余物(包括外壳等)无毒无害,可作为一般垃圾处理。
3、 喷射时喷口勿对着自己和他人,切勿拿在手上喷射。
4、喷射时附近不应有释放器存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释放器的运输、贮存
1、可用汽车、火车、轮船、等长途运输工具和通用的短途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装卸时需轻拿轻放。
2、贮存条件:常温常压,相对湿度不大于80%,不得雨淋、日晒,需通风、避阳,周围无腐蚀性物质,无明火、无高温。
3、贮存期限:二年,以生产日期开始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