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专业
河南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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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或破格申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前2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以上。
(2)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加完成的公(铁)路、港口、航道、空港规划、设计、科研技术开发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鉴定并得到应用。
(4)参加编制的标准、定额、计价规则、计价补充规定、规范、范本已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鉴定并颁布实施。
(5)参加完成的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或交付使用;参加施工或监理的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已通过专业质检部门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6)参加完成1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新型设备的消化吸收中,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并得到推广应用。
(7)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养护和大、中修技术改造的公(铁)路或航道,质量合格、路(航)况良好、安全畅通,通过省辖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
(8)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项目中,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专家评审认定。
(9)参加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中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经省级同行专家鉴定或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荣誉称号。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3)独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发行并已被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